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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容许我自我介绍,在下妙妙,闲暇之余喜好颇杂,偶尔会
连于运动场,享受挥洒汗
带来的淋漓畅快。
如果你
兴趣,下次我可以将这本书送给你。
一会儿又开始担心宁锦书会觉得他写得太幼稚,眉
锁,情绪低落;
各
各样的念
在他脑海中
织、碰撞,让他心
如麻,坐立难安。
「宁锦书:
权司琛一会儿想象着宁锦书惊喜的表情,嘴角不自觉地得意上扬;
也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
分,最近正在拜读米奇·阿尔博姆的《相约星期二》。
一会儿又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写得更矜持、更
蓄一些。
而到了后半
分,提到《相约星期二》时,他的笔
却不自觉地轻柔起来,仿佛怕惊扰了纸上那个清冷的影
。
写情书应该先自我介绍,不然宁锦书可能连妙妙是谁都不知
。
「闲暇之余喜好颇杂」轻描淡写地带过,仿佛只是个普通的学生,可谁知
这位「妙妙小
」正是学校
术队队长,并且刚刚打破了青少年锦标赛的记录,风
无两。
你好,很
兴认识你。
初次见面,你可能还不认识我,但是没关系,世间所有的相遇,皆是缘分使然,世上的所有关系,也都从陌生人开始。
混沌梦境里,宁锦书
着他
心准备的信笺挑眉:「这就是权少爷的
平?你是小学生吗?」
如果你对不敢兴趣,也可以告诉我你的兴趣
好。
他拿起笔,在纸上洋洋洒洒写
:
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写得还不错,至少比网上那些酸溜溜的句
好多了;
他索
坐起
,打开床
灯,拿起手机想找人聊聊天,排解一下内心的焦虑。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心
如鼓,脑中不断地预演着宁锦书看到这封信时的各
反应。
权司琛惊醒时冷汗浸透真丝睡衣,他从手包里拿
情书就想撕掉,两只手抓着情书抖得厉害,却最终不想白忙活一场。
甚至睡着了,连梦里竟然都是宁锦书那个混
的
影!
突然,他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新的思路。
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将信
地捂在
,耳
泛红,对着空旷的房间低吼:「权司琛你他妈疯了吧!你还真的给那
「小豆芽」写了一封情书?!」
妙妙。」
他无奈地叹了
气,关掉手机,重新躺回床上,闭上
睛,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写完最后一个字他搁下笔,整个人如同一团缠绕的
线球,理不清
绪。
上半
分的自我介绍,字斟句酌,如同外
辞令般官方,刻意保持距离。
熔化的火漆滴落在信封封
,他用
金印章轻轻一
,一个
致的印记便烙印在了上面。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是从相互了解开始的。
他反复
挲着信纸,目光
连在每一个字句上,像是在欣赏一件珍贵的艺术品,又像是在审视自己。
他小心翼翼地将信笺叠成三折,
火漆信封。指尖
碰到信封的那一刻,竟微微颤抖。
可是,宁锦书的
影却一遍遍地在他脑海中浮现,挥之不去。
可是,三更半夜他能找谁呢?更何况,捉
宁锦书这件事,他谁也不能说。
很期待有机会能更
地了解你。
凌晨三
的月光透过落地窗,洒在他的书桌上,定制钢笔的珐琅纹路在月
下泛着幽幽的光泽。
他们探讨生命、死亡、
、家
等等人生的终极议题,引人
思,颇有
。
那个小豆芽会是什么表情?是惊讶?是疑惑?还是不屑一顾?他会认真读完吗?还是会像自己收到那些无聊的情书一样,直接扔
垃圾桶?如果他读完了,会怎么看待这封倾注了自己全
心血的信?会觉得「妙妙」很奇怪吗?还是会因此……喜
上「妙妙」?
他郑重其事地在信封上写下「宁锦书收妙妙」,笔画工整,力透纸背。
它讲述一位老教授在得知自己
患绝症后,与学生促膝长谈人生哲理的故事。